欢迎您来到
中文版
Chinese
繁体版
Traditional
英文版
English
云南国旅
云南旅游优秀企业
网站首页|云南旅游|昆明旅游|丽江旅游|大理旅游|版纳旅游|香格里拉旅游|腾冲旅游|云南景点|拓展培训|了解国旅|公司简介
旅游线路 商务套餐 旅游租车 商务会议 酒店预定 机票信息 民俗风情 昆明到台湾旅游
参团须知旅游参团8看,1看行程安排,2看详实景点,3看自费项目,4看包含项目,5看旅行社的规模,6看人性化服务,7看合理费用,8看衔接是否妥当旅游价格选择
您的位置:云南省国际旅行社>>机票>>航空资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下发的【2008】1568号文件精神,现下发通知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一、自2008年7月1日起(出票日期),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60元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100元提高到150元。

二、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购买任何舱位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

注:婴儿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INF

儿童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CHD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编码和票面须注明DFMM/DFPP。

三、2008年7月1日前已出票的2008年7月1日(航班日期)以后的国内航线客票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

四、出票日期在2008年7月1日之前的客票如需在2008年7月1日(含)之后改签乘机,则需换开客票,补收燃油附加费。
从明天(2008-07-01)开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上调,其中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60元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100元提高到150元。

相关文章
昆明飞湛江的航班开通拉...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
打印纸就是机票
国际航协:电子机票明年...
国内游价格9月“跳水”2...
2007年中秋海峡两岸将执...
更多...
其他景点线路导航
云南国旅

 云南省国际旅行社 【云南旅游网www.ynly8080.com
【散客部电话】
0871-8021525                  【传真】0871-6176689
【团队部电话】0871-2308115                  【传真】0871-6176689
【云南旅游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775427081         【电话】0871-8021525
丽江旅游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651101956         电话0871-2308115
【旅游许可证】L—YN—GJ00018                【网址】www.ynly8080.com
E-mail msnynly8080@hotmail.com      【网站备案查询】滇ICP
【营业执照号】5300001003708                 【组织机构】29199449-7
【旅行社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永平路8号云南国旅【邮政编码】650011
本站备案号】滇ICP备06004599号             【移动手机】13888635267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无法确定原作者,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友情链接